省人大常委会人民调解执法检查组来淮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利华,市政协副主席、市司法局局长邱华康陪同。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访谈、随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我市人民调解“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并对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011年《人民调解法》正式施行、2015年《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颁布后,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继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调解工作力量不断壮大、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工作成效不断凸显。我市人民调解相关工作经验先后获得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等各级领导肯定批示30余次。其中“老兵调解”工作先后获得省政府快报、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多次专题报道,《法制日报》 《新华日报》等中央和省级媒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