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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中院执行“难”!删稿不如灭口“做”的干净

时间:2019/6/12 11:56:01 点击:884

近日,多家媒体以《6年“万里长征”未执行 聊城中院理由“充分”吗?》为题,报道了山东聊城一起执行案,申请执行人李盼盼和其父亲、代理人李庆明六年时间里,从住地往返聊城中院300多趟,折合两万多公里,依旧没有拿到执行款。媒体曝光后,聊城中院以死一般的“沉默”应对舆情,同时私下里联系网站删稿,而院长黄伟东更是公开场所大放厥词“都是些小媒体,只要不应对,慢慢就消停了”!笔者认为:黄院长的应对还是不够“老辣”,不妨学学当年上海滩的大佬,直接“做掉”李庆明一家,灭了口更干净!

摘录媒体报道,李庆明说:2012年左右,李盼盼与山东聊城海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金属公司)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到2013年7月份海洋金属公司拒不偿还借款后,我方将该公司及其担保方起诉至聊城中院。同年7月16日,聊城中院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查封了海洋金属公司库存的镍矿土4000余吨、生产设备、办公楼、厂房等,总价值800多万元。当时,聊城中院的工作人员实地查封、拍照,现场制作了查封笔录、扣押清单、查封等手续,我们还交纳了72800元的诉讼及保全费。被查封的矿土只是当时海洋金属公司材料库存中的一部分。

案件进入审判程序期间,海洋金属公司与天津一家公司以代加工的名义签订虚假合同,开始转移财产。我和聊城中院立案庭的宋副庭长等人去天津调查这个公司的情况,结果发现该公司即无办公场地,也无任何纳税记录,是个空壳公司。后我将海洋金属公司的生产情况向法院报告,法院方面称,不用担心,即使生产了钱还是你的。

2013年12月20日,聊城中院(聊民一初字第87号判决书)做出裁定,判令被告海洋金属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利平共同偿还原告李盼盼借款本金663万元及相应利息。聊城宝鑫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聊城东昌府区亿安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冠县巨兴轴承有限公司、聊城光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四家担保责任企业对该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聊城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栋负责。我多次向王栋反映海洋金属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把该公司的矿土使用情况以照片的形式提供给王栋法官,期间我还多次往返聊城中院催促王栋,但一直未予执行。

2014年3月3日,海洋金属公司新的股东郑广涛加入并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继续生产经营一年多的时间,耗用矿土20多万吨。也就是到2015年上半年,海洋金属公司的镍矿土、原材料等资产被消耗贻尽,该公司除固定资产外的财产全部被掏空。

而另一份由聊城中院于2014年8月6日作出的(2014)聊执字第62—3号执行裁定书,载明“本院查封的其他财产暂不宜处理,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院作出的(2013)聊民一初字第87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针对这份执行裁定书,李庆明讲:“当时,我们多次找王栋法官申请强制执行,王栋给我和周善清律师做工作让我们先终结案件执行程序,让海洋金属公司先正常生产,变现后就给我们钱。”

李盼盼的委托代理人周善清(农民土律师)见证了该案件的整个执行过程,并向我们证实了李庆明的说法。周善清称:王栋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也在场,这个小子真不是个东西,骗我们先终止执行程序,让海洋金属公司继续生产,挣了钱后没有给李盼盼父女。而海洋金属公司的另一个案件申请执行人徐运兴(聊城市人大代表)判决的时间比这个案子晚([2013]聊民一初字第91号判决书)却拿到了600多万的执行款,执行法官也是王栋,我听说徐运兴与王栋私交甚好。另外,中院查封的其他财产暂不宜处理,到今天也没有处理!这其中的猫腻还是让相关部门来调查,给他们父女个说法吧!

李庆明补充到:“终结执行程序几个月后,我们不但没有拿到执行款,还被王栋告知,海洋金属公司已无可执行财产。随后,我们准备向聊城中院申请恢复执行程序,但王栋不再接听我的电话,我们多次到聊城中院申请执行,门都进不去。”

2015年4月27日,李盼盼接到聊城中院(2014)聊执字第62号通知书,通知内容为:一、你申请查封的矿土现在指定你方负责保管,7日内自行寻找存放场所,未经本院同意不得擅自处置。二、本院根据你方的申请查封的设备及矿土等财产,查封有效期截止2015年7月16日,如仍需查封,应当于2015年7月1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李庆明说:其实以上通知下达时,查封的矿土早已不知所踪,执行法官王栋又不接听我的电话,聊城中院执行局连门也不让进,我的案子从此搁置。

从媒体报道中不难看出,导致这一案件执行难的始作俑者是执行法官王栋。王栋先是勾结海洋金属公司做局,使得该公司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之后将经营所得执行给其关系户徐运兴,接着告知李庆明“海洋金属公司已无可执行财产”。最后,李庆明准备向聊城中院申请恢复执行程序,王栋不再接听李庆明的电话,再到聊城中院申请执行,连门都进不去!被执行人海洋金属公司原法人李利平的父亲李月奎(本案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聊城宝鑫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很嚣张的对李庆明讲:“在聊城不管黑的白的,你想咋弄都可以。这钱我都给法院买关系,就是不给你!”王栋也跟李庆明说“法院也不是万能的,这事儿有钱就能要出来,没钱就没办法”。居然猖狂到公开索贿的地步!

2018年8月1日,聊城中院“执行难”丑闻被媒体曝光后,聊城中院执行局宁照铜局长找李家父女谈话时称:聊城中院扣押海洋金属公司财产已经转移的事实,经法院调查后,是法院应该承担的责任,一定追究其过失责任,该赔偿的赔偿,是当事人转移财产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决不迁就。聊城中院执行局已经安排了具体负责人会加大执行力度,尽快执行到位。但“从宁局长给出承诺到今天又快一年过去了,聊城中院即没给出海洋金属公司转移财产到底是谁的责任,也没有执行到一分钱!”执行局长说话尚如“放屁”一样,也难怪聊城中院会“执行难”了!

2019年两会期间,为了维护稳定,宁照铜局长又找到李庆明说,黄伟东院长很重视,已经召集院里领导开会研究了,会加大力度执行,不惜一切代价执行到位。但是黄院长采取的还是“缓兵之计”,其实根本就没有给百姓解决问题的诚意和决心。

周善清律师称:李盼盼的案子在执行过程中,因王栋法官的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才使得被执行人蔑视法律、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给李盼盼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而聊城中院和黄伟东院长对此执行案件不闻不问、冷漠麻木更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更关键的关键是:知情人士透露,黄伟东院长要调走啦,他现在能敷衍的就敷衍,懒得管这个烂摊子!

黄伟东院长要调走了?调到那里去?就抱着如此的工作态度,到了哪里也是祸害百姓!倒不如直接让纪委带走,请黄院长喝茶,说说清楚!否则,说不准哪一天黄院长连删稿的耐心也没有了,直接将媒体或者李庆明一家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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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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